怎么办父母赠与房产能收回吗

时间: 2022-04-06 09:45:14 发布人:匿名网友21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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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与房产能收回吗,在现实生活中,关于房产的赠与问题法律上是有着一定的严格规定的,这样的规定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情况发生,下面为大家分享父母赠与房产能收回吗。父母赠与房产能收回吗1父母赠与房产在房产父母赠与房产能收回吗  父母赠与房产能收回吗,在现实生活中,关于房产的赠与问题法律上是有着一定的严格规定的,这样的规定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情况发生,下面为大家分享父母赠与房产能收回吗。  父母赠与房产能收回吗1  父母赠与房产在房产办理过户登记前可以收回。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父母赠与房产能收回吗2  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子父母是可以收回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父母赠与房产能收回吗3  父母赠予安置房能收回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父母赠与安置房的,如果在房屋办理过户登记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但公证赠与是不能撤销的,但如果受赠人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可以撤销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安置房怎么确定产权  (一)是否为大产权房很容易判断:  1,我们所说的商品房(大产权房)是要"五证"俱全的,可以按揭,而小产权的房子不会在交易市场备案和交易的,也不可按揭贷款购买的。  2,大产权的商品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的(可以办理出《国有土地使用证》),小产权多为集体土地性质的(办理不出《国有土地使用证》的)。  3,大产权房是可以办理出预售证的,而小产权房是明令禁止买卖的,更不用说没有预售证了。  4,大产权房是可以网签,在房管局做备案的,小产权不能在房管局做备案的。  5,大产权房是可以支持银行按揭贷款的,小产权房是不能做银行抵押贷款的。  (二)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  (三)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父母赠与房产能收回吗4  父母去世房子第一继承人是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答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回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房产继承纠纷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对民事案件的起诉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继承人失去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  虽然法律上有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范围,可是父母在去世之前对房子有立遗嘱的话,比如父母把房子分配给了子女以外的其他近亲属,而且子女都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如果你还没有在此找到或解决关于“怎么办父母赠与房产能收回吗”的问题的方法,可以用百度搜狗以及360搜索等搜索引擎来搜索相关更多的内容,也可以在百度知道、搜狗问问、360问答、微博、微信等来提问,让更多的网友共同来帮助你解决“怎么办父母赠与房产能收回吗”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