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一家眼镜店为扩大宣传,在当地电视台做了个
广告宣传片,广告片中,该眼镜店的一名高级验光师在接受采访时称,有些眼镜店仍在使用一些淘汰的验光设备,配出的眼镜不符合标准。广告播出后迅速引发了该县另外7家眼镜商的不满,于2007年8月10日联名将做广告的这家眼镜店投诉至鄄城县工商局。
接到投诉后,鄄城县工商局检查发现该县没有一家眼镜店使用已淘汰的验光设备。2007年9月3日,鄄城县工商局对其罚款6万元。7家眼镜店中的部分眼镜商,一纸诉状又将做广告的眼镜店告上法庭。据了解,今年1月18日,鄄城县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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