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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禁设临时户外幅式广告 鼓励采用电子屏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1-28
    为提高广告设置和城市亮化档次,青岛市日前决定不再审批临时户外横幅和条幅广告,户外广告鼓励采用电子显示屏。

    据介绍,今后,青岛市将一律不再审批在临街建筑物立面、临街建筑物立面至车行道范围内以及绿地、树木、道路交通设施、路灯杆和电线杆、交通汽车及站亭、过街天桥及立交桥、地下通道出入口等位置,设置横幅或条幅广告。如果有重大节庆活动需设置横幅、条幅广告,可经审批部门批准,在活动举办场所内和临街单位院内设置。

    青岛市对违规活动将给予经济处罚。据悉,青岛市鼓励广告设置单位广泛采用电子显示屏,鼓励户外广告设置与城市亮化充分结合起来,以提高广告设置和城市亮化档次,减轻财政在亮化方面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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