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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桶广告--又一新媒体京城遭争议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1-28
    最近,不少北京人惊奇地发现一些饮用水水桶的桶壁上被贴上了色彩艳丽的广告。有人认为,这种被称为“水载体广告”的广告形式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这样既可以让商家搭上饮用水的便车顺利地钻进消费者的家,又使广告商找到了一个新的赢利模式。但也有消费者对这些登堂入室的广告提 出了非议。

  据引进这种广告方式的北京量子华光广告有限公司介绍,这种广告方式在国外极为普遍,比如日本人在冷热饮机上做广告,雅虎网站的广告贴在美国可口可乐的瓶装饮料上。在国内,这种媒体登台亮相尚属首次。今年8月起,先后已经有可赛、水中王、雪贝尔等十来个品牌的饮用水机上推出过广告。该公司每月投放30万桶以上的水载体广告,并以每月数万桶的数量递增。据统计,这些广告已进入大约120万北京市居民家中。这种广告形式逐步为众商家看好。

  对于这种广告形式,有的消费者表示宽容,认为可以得到新的产品讯息,有的认为无所谓,但也有消费者表示不能接受,甚至认为这是未经允许强入居民家,存在侵权问题。有一位消费者表示,现在的广告铺天盖地,打开电脑,网络上散发着广告;出门在外,流动的汽车载着广告;逛街,都会遇到活体模特;这回好,广告又随着水桶进了家,太烦!

  对此,北京市中孚律师事务所的卫爱民认为:水载体广告是否侵权,关键看广告载体— —水桶的归属权是否属于消费者,如果水桶是消费者购买,水桶属于消费者,那么广告商无权在水桶上做广告。如果消费者购买的是水而不是水桶,商家就不侵权。

  北京量子华光广告有限公司的康经理表示:这种新的广告方式是经北京市工商局批准后才推出的,完全合法。

  最近,还听说有一家广告公司打算在鸡蛋上做广告。不知是不是又会引起争论,但无论如何商家的广告行为应充分考虑消费者的意愿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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