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日前决定,将于明年首季向特区政府卫生福利局提交修例建议,要求全面在港禁止香烟
广告,希望港府审阅后提上立法会作全面检讨,填补《吸烟(公共卫生)条例》的漏洞。
《吸烟(公共
卫生)条例》自九七年通过后,至今没有向市民或烟烟草商提出过任何检控,然而该会截至今年十一月止却收到逾一万三千个针对吸烟问题的投诉电话,立法会议员劳永乐认为这正好显示社会人士对禁烟的诉求,故现行法例有需要收紧以解决执法上的困难。
劳永乐又认为,港府为反吸烟而在明年初成立的“控办公室”没有检控权,是一个极大限制,但总算“有好过无”。吸烟与健康委员会行政总监余衍琛表示,香烟广告有逾趋夸张之势,他指出,由于当局担心法例会影响小本经营商店,遂豁免小商店内香烟广告限制,却无规限广告数量、面积及形式,致出现灰色地带。
上一篇文章: 2000年广告监管工作回眸 下一篇文章: “极品”二字遭封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