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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第2号违法广告警示”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1-28
    日前,上海工商部门向社会发布“第2号违法广告警示”,6家被曝光的广告主全部都是医疗保健品企业。 

    尽管工商部门三令五申,但是医疗保健品 广告仍然屡屡“出格”。上海民生中医大药业有限公司、上海伟康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内蒙古科迪高科技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均违禁操作,将保健食品混同于药品进行宣传,误导消费者;上海海秀医院以军队名义发布性病治疗广告,并用新闻报道形式宣传;中国中医药康复研究中心肆意夸大治疗效果,宣称“无论病史多长,病情多重,均能在短期内恢复”;深圳长寿药业则在广告中称“时至今日,世界上还未找到一种比益寿回春汤更出色的抗衰老药品”。 

    据介绍,上海工商部门今年设立了专门的“广告监测中心”,对全市19家主要媒体的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直接监控;各区、县分局则负责对辖区内其他媒体进行监督。此外,上海工商部门采取不定期发布“违法广告警示”的办法,将违规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公之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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