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广告门户网 >> 广告新闻 >> 广告知识 >> 地方广协 >> 正文

散发淫秽广告推销员获罪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1-28
    将夹杂淫秽内容的药品广告随便散发的白胜利、孔长洲、崔海风,11月7日被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被判处拘役4个月、5个月、管制6个月,并各处罚金1000元。

  去年 年底,白胜利、孔长洲在三门峡市推销某品牌药品。为招揽顾客,两人通过朱某(在逃)联系,在荥阳市一私人印刷厂印制“颐春××”小报8万份,运回三门峡市,通过崔海风将报纸送到市百货楼医药专柜,共散发了1700余份。此后,他们又雇用苏××等3人到闹市区、家属院散发。孔长洲还雇人在灵宝市区散发。经河南省新闻出版局鉴定,“颐春××”属于夹杂淫秽内容的非法出版物。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 表 评 论

      姓 名:   性 别:
      Q Q号:   Email:
    我要给这篇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请自觉遵守,注意文明发言
    企业推广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