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货时承诺无理由退货、换货,但顾客在规定期限内要求换货时却被以“影响 二次销售”为由拒绝,山东岛城市民崔先生买家电遭遇“广告陷阱”,近日愤而到消协讨 说法。 据崔先生反映,10月9日,他到外地出差,妻子独自到位于四方海云庵的“四方雅泰” 购买冰箱,当时店里挂着一条标有“ 30天退货不问理由,90天换货不问理由”字样的横幅 ,妻子感到在此购物放心,于是花1300元钱买下了一台伊莱克斯冰箱。两天后崔先生回家 ,感到冰箱太小,想换一台大的,不想第二天到商场换货时遭拒。商场的理由是冰箱已被 打开,影响第二次销售,并拿出该商场在报上登的广告作依据,崔先生看到,广告称“30 天退货(不问理由),90天退货(不问理由)(电脑通讯产品除外)(不影响第二次销售)”,与 横幅内容相仿, 但多出了后面两句话。崔先生感到受了骗,认为商场的做法是在误导消费者,因而求助四 方消协。 消协有关人士认为,商场广告语的“不问理由”与“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说法前后 矛盾,对消费者构成了欺骗,应当立即予以纠正。但一周来,消协多次联系协调处理此事 ,商场负责人迟迟不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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