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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男子上网登包养广告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1-28
   台中县一男子在网上寻求“包养”,而涉嫌在网站内散布“足以引诱人为性交易
的信息”,日前被台中“地检署”依照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止条例罪嫌将他起诉。 
  24岁的林宗贤在台中县雾峰乡住处上网,在奇摩网站内的访客留言处,他刊登了诸
如“我长得还可以,最近家里有问题,且要赚学费,


希望各位大姐能帮助我,急需用钱
,我配合度高,愿意让你包养”等内容。台中地检署检察官认为,其刊登的长得不错、
配合度高、急需用钱、愿意让不特定女子“包养”等内容,足以使人认为是性交易的信
息。日前,警方将林宗贤依法送办。林在接受讯问时,深表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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