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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药品广告九成以上未经审批
作者:阳军    文章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9

      本报北京讯记者许琳报道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今年第三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其中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广告占违法药品广告总数的九成以上。

  据悉,今年5月至6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通报批评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广告5610次。在这些违法药品广告中,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为5213次,占违法发布广告总数的92.9%;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379次,占总数的6.7%;禁止发布广告的18次,占总数的0.4%。

  本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中,违法发布广告次数在5次以上的有172家药品生产企业的218个品种。其中,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有:云南名扬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舒心通脉胶囊、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嘎日迪五味丸、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生产的舒筋定痛片、长春市新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活骨王牌抗骨增生丸、杨凌东科麦迪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乙肝舒康胶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中涉及的本辖区的药品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的广告发布行为给予重点关注和监督。作者:许琳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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