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广告门户网 >> 广告新闻 >> 行业新闻 >> 国内广告 >> 正文

五企业重复发违法广告
作者:阳军    文章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9

    本报讯 (记者郭莹)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05年第三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在本期公告中,违法发布广告次数在5次以上的有172家药品生产企业的218个品种。其中,情节严重的有:云南名扬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舒心通脉胶囊、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嘎日迪五味丸、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生产的舒筋定痛片、长春市新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活骨王牌抗骨增生丸、杨凌东科麦迪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乙肝舒康胶囊。作者: 郭莹

来源:京华时报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 表 评 论

      姓 名:   性 别:
      Q Q号:   Email:
    我要给这篇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请自觉遵守,注意文明发言
    企业推广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