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广告门户网 >> 广告新闻 >> 行业新闻 >> 国内广告 >> 正文

南昌全面禁止烟草广告
作者:阳军    文章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9

      本网讯 黄辉记者李青为了消除烟草广告对社会公众的误导和影响,南昌市将全面禁止烟草广告。目前,该市工商部门已停止审批、登记任何烟草广告,如果发现仍违反相关规定发布、设置烟草广告者,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建筑物、构筑物立面上将禁止设置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橱窗、灯箱、墙壁、遮阳伞以及公益性质的宣传牌等媒介不得设置烟草广告,不得利用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及车载电视、行李、运货车等设施设置、绘制、张贴、播放烟草广告。

  此外,烟草制品经营店的招牌以及店堂内也不得设置烟草广告,包括含有烟草品牌、生产厂家的内容。

  南昌市工商局负责人介绍说,凡与烟草制品商标名称相同的其他商品、服务的广告,应以易于辨认的方式,明确表示其商品名称、服务种类,不得含有与烟草制品有关的措辞。
 
来源:法制日报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 表 评 论

      姓 名:   性 别:
      Q Q号:   Email:
    我要给这篇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请自觉遵守,注意文明发言
    企业推广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