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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设数字付费电视开播大限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1-29

    已获准全国性集成运营业务的单位应在8月底之前完成筹建并及时开播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向各下属广播影视局(厅)发布了一份通知,目的是加强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申办及开播管理工作。根据此通知,已经获准进行全国性付费频道集成运营业务的单位应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筹建。

    通知规定,经广电总局批准开办的付费频道今后需要在180天内完成筹备工作,并应将符合质量标准的完整节目信号送至广电总局批准的广播电视付费频道集成运营机构集成播出。目前超出规定期限的,经广电总局同意应在90天内开播。否则广电总局将撤销其频道许可。

    通知给已经获批的5家获得批准开办全国性广播电视有线电视数字付费频道集成运营业务的单位施加了压力。此次广电总局给出了“8月大限”,要求这些获批单位应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相关筹建工作并申请验收。如果未能在2005年8月底前完成筹建并提交验收申请,其在全国开办业务的资格将被取消。

    同时,通知还严格规定,如果相关单位未获批或自动失去资格,两年内不能重新提出申请。

    据了解,目前拥有“全国性”业务资格的单位有五家:中数传媒、上海电视台、中广影视传输网络有限公司、电视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和一个由北京广播影视集团、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天津电视台、山东广播电视台和安徽电视台等组成的联合体。

    拥有内容的广电单位纷纷申请付费频道资格,正是看中了付费频道的未来。但目前付费电视在中国的市场还需要进一步培育,这也导致了后来者不肯全力“上马”。

    不久前,一位上海电视界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分析说,目前,中数传媒和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旗下的上海电视台在影响力、开播频道数等方面远远领先于其他三家,真正实现了广电总局所言的全国性运营的也只有这两家,其他三家有的只有少数几个频道已经开播。

    如果其他三家不能按照广电总局要求及时“达标”,成为真正的全国性付费频道经营平台,它们是否会被真正取消资格,如果这样,市场将可能出现两强争霸的局面。(n101)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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