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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庆代言广告虚假宣传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1-29

      信报讯 (记者 郭志霞) 因被认为替企业做虚假宣传广告,刘晓庆遭遇民事官司。昨天,职业打假人杨连弟在东城法院的法庭上,要求刘晓庆为其做的广告向他道歉。

  杨连弟拿着“番茄胶囊”的食品广告说,明星代言产品广告,应该详尽了解产品功效之后才能向公众推荐。去年12月,他在桐君阁大药房购买了太极集团涪陵制药厂生产的“番茄胶囊”,产品说明书上写着:胶囊具有“保护男性前列腺、肺、防癌、抗癌、美容养颜”等多种保健作用。他认为,“番茄胶囊”是食品,根据《食品卫生法》,普通食品禁止做保健功能的宣传。后来北京市卫生局认定产品夸大宣传功效,对桐君阁大药房做出罚款6000元、停止销售“番茄胶囊”的行政处罚。为此,他起诉要求药店及制药厂退货,并双倍赔偿。

  此外,杨连弟同时将代言“番茄胶囊”广告的刘晓庆告上法庭。他认为刘晓庆是著名演员,凭借其形象和明星效应,推荐被认定为“违法宣传”的产品,是对消费者的不尊重,也是误导。他认为名人代言产品广告,最好能亲身试验过,才能向公众推荐,这是名人对喜欢他的公众负责任的表现。

  刘晓庆的律师则认为,刘在代言之前已经对广告内容进行了了解,主观上并没有过错,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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