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工商局等11个部门联合向保健食品、药品等虚假广告宣战,严查影视明星等社会公众人物在这些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
当下,粗俗、低劣,甚至欺诈性的商业广告有泛滥之势,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公众人物因为短视,甚至都不对自己负责任。而广告媒体为了商业利益,也放弃了媒体应尽的自我审查职责。
而公众人物、广告媒体之所以会放纵自己,除了监管不力外,更是由于读者、观众的放纵。我们的社会,严重地匮乏一些社会化的道德激励—约束机制。社会公德、职业诚信、自尊自爱这些美德,在很大程度上,本该是由社会代代相传的规范,通过潜移默化的作用,渗透到每个人的心灵中。
而这些美德要持之以恒,需要社会具有外在的激励—约束机制。这种机制能够鼓励公众人物从事那些正当的、善良的、正直的活动。假如他们做了那些不正当的、低俗的、欺骗性的事,则会受到媒体和公众的谴责,经由这种压力,使他们有所收敛。
但当下,我们的社会似乎缺乏这样的机制。政府对市场的管制措施能否奏效,取决于社会内部是否有一个比较完善的自我矫正机制,包括道德的激励—约束机制。这种道德激励—约束机制,有赖于社会的组织化。比如,可以设想,由具有公益精神而持身严谨的律师、学者及市民组成民间广告监督机构,一方面,对那些制作、发布误导性、欺骗性广告的公众人物、广告商和媒体提出劝诫,另一方面,向消费者提出警示,并可对不理劝诫者发起抵制活动。这样的民间组织可以将社会无形的道德力量,转化为对公众人物、媒体的有形的约束。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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