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打出了中央稳定房价的第一拳。但由于房地产具有明显的地域性,要切实快速有效地稳定住房价格首先依赖的仍是地方政府的重拳出击。紧随温总理报告之后,各部委以及房价热点地区上海市政府连续出台多项重量级措施,旨在打压房产投机、稳定房价,忙得热火朝天,但各地见诸于报端的房价仍是“涨声依旧”。为此,国务院再次针对房价打出第二拳,提出八点意见,其中关键一点是地方政府要切实负起稳定住房价格的责任:房价提高到政治高度,建立政府负责制,省政府负总责,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控制不力,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随后,上海市针对14种房产价格欺诈行为开始查处,杭州市也界定了16种房产价格违法行为并开展专项检查,可以说这是对政府本来“信息调控”职能的复位。由于房地产市场销购双方地位不平等、信息不对称,就需要政府对不透明的信息进行调控。
地方政府一动真格,房地产业温度骤降,北京、上海等地房价增幅趋缓,挂牌量激增,市民持币观望,社会人士纷纷预测房价可望年内回落。中央八大板打在地方政府身上,并首次要求将房价提高到政治高度,建立政府负责制,透露出中央已认定部分地区房产泡沫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文/牛艳玉)
来源:重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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