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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整治非法电信广告和短信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1-29

    据新华社汉城3月30日电韩国政府30日宣布,将大力打击非法电话广告和手机垃圾短信,对未经用户同意发送电话广告和手机垃圾短信的行为将处以最高3000万韩元(1美元约合1010韩元)的罚款。

  据当地媒体报道,韩国信息通信部当天决定,同韩国各有线、无线通信服务商联合开展整治非法电信广告和短信的活动,并提醒市民在收到未经同意的电话广告和手机垃圾短信时,可通过电话和互联网向韩国非法垃圾邮件应对中心举报。

  韩国政府去年年底修改了《信息通信网法》,这一法律从3月31日起正式施行。修改后的法律规定,向用户推销商品和服务的电话广告或者传真均需得到用户同意方可发送,在晚9时至次日8时期间发送广告需要再次征得用户同意。在用户同意接受广告的情况下,广告发送者应在广告内容中标注发送方名称、联络电话和拒绝接受广告信息的免费电话号码,违者处以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这部法律还规定,如果广告发送者使用假冒电话号码或者用技术手段使用户无法拒收广告信息,则处以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如向青少年发送法律认定对青少年有害的广告信息或者在青少年出入场所张贴广告,则处以2年以下监禁和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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