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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什么让户外广告挡住临街大楼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1-29

    直接影响了大楼外在形象的广告

  近日,一家婚纱摄影公司高5米多、宽1米的大幅鲜红户外广告,硬生生竖在管家桥新华大厦和鼓楼区民政局间的人行道边,迎面将 漂亮、气派的新华大厦门楼遮了一半。大厦的物管抗议说,为营造开敞、舒适的路边环境,退后建设的新华大厦门前留下了很大的空间,铺上了花岗岩地砖,每天清洗,花了很多的钱搞美化,但正面人行道上的四五个广告牌,大小不一,颜色杂乱,夹在整齐、翠绿的香樟树中,十分突兀,与周围环境极不协调,直接影响了大楼的外在形象,应予拆除。

  南京新街口地区户外广告数量多,档次低,已成为破坏市容市貌的“公害”,影响了商圈形象的提升,管家桥地区尤其是路边广告的“重灾区”。广告设置几乎是“五步一岗,十步一哨”,林林总总的广告牌,灯箱广告,挑杆广告,窄长的,宽扁的,正方的,红的,绿的,黄的……300多米长的管家桥,沿街竟竖起了几十个路边广告,给人的感觉又乱又杂。一些路边广告又大又艳,“横生”空中,就像是给背后的大楼贴上一块块“膏药”。

  设置管家桥路边广告的南京通达广告公司辩称,他们是通过审批“买断”管家桥道路广告经营权的,道路是公共资源,怎么做广告是他们的事,与大楼无涉。对此规划专家驳斥说,正因为道路是公共资源,空间资源属于公众,不能因广告设置破坏城市形象,影响市民的视觉感受。临街写字楼是路边广告直接的受害者,他们有主张迎面空间不受破坏的权利。

  南京市市容局市容处毛华俊说,南京户外广告40%%属于违规设置。按照要求,道路广告设置标准是,每60米才能设一个,广告要整洁,美观,大小、尺寸一致,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但新街口地区,每个路边广告一年的受益就有1万多元,多数被市政部门旗下的广告公司所得,导致了部分广告公司罔顾标准胡乱设置。管家桥每隔10米左右就设一个道路广告,广告设计较乱,明显不符合要求。部分广告体量太大,大红大绿,客观上对路两侧的写字楼形象造成损害,应予拆除。

  毛华俊介绍,道路广告又多又乱、反复回潮的根本原因,是广告收入多被业主和广告公司所得。南京将采用“釜底抽薪”的办法,取消业主对附属空间的受益权,通过广告经营权拍卖,将拍卖收入收归财政,使公共空间资源真正为社会所享,斩断户外广告背后的利益链。今后设置户外广告,“先拆除,后规划,再拍卖”,这一原则下周将率先在湖南路、中山北路、中央路围成的“三角地”试点,其后便在新街口推行,管家桥户外广告拆除后将重新规划设置,临街大楼门前的空间形象将得到保护。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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