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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监督缺位?问题广告屡禁不止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1-29

    日前,在中央电视台2套和3套播放的15秒时段广告中,“境由心生自在娇子”的电视广告因涉嫌使用娇子香烟广告宣传语被叫停。同时被责令停播的还有黄果树、月兔春、一品梅、美登等一批涉嫌违法的电视烟草广告。
  
    无独有偶,旺旺集团的一则电视广告也在吉林“栽”了大跟头。由于警告人们不吃“旺旺”就会一年不旺,“旺旺”产品电视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近日被吉林省工商局通知禁止播放。问题广告屡禁不止
  
    记者获悉,央视烟草广告遭查处,主要是由于企业使用了烟草制品的广告宣传语或宣传画面,涉嫌违法发布烟草广告。例如“境由心生自在娇子”为娇子香烟广告宣传语;月兔春广告画面为月兔春烟草制品商标;一品梅广告画面突出了烟草注册商标“一品梅”字样。
  
    而根据国家《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广播、电视、电影节目以及报纸、期刊的文章不得变相发布烟草广告;其他商品、服务名称及服务项目名称与烟草制品商标名称相同的,该商品、服务的广告必须以易于辨认的方式,明确表示商品名称、服务种类,不得含有该商品、服务与烟草制品有关的表示。
  
    “旺旺”的广告语“过年了不吃旺旺,新的一年不会旺哦”这样的广告词则引起了一些市民的反感。有的家长表示,看了这些广告,全家人都有心理负担,于是赶快去买份“旺旺”图个心安。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处工作人员此间在接受北京媒体采访时介绍,我国的《广告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其中还特别指出广告不得含有迷信的内容。“旺旺”广告正是违反了这一条,属于传播迷信内容。
  
    据悉,日前,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已向该省各级广告发布媒体下发紧急通知,各级广告发布媒体不得播放这则含有迷信色彩的广告,违者必将重罚。
  
    旺旺集团广告宣传处一位工作人员对此表示,此事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目前不便发表过多言论。广告监督有待加强
  
    从去年丰田霸道的“霸道”、立邦漆的“盘龙滑落”、耐克的《恐惧斗室》,到最近的央视违规烟草广告被查处、吉林紧急叫停旺旺广告,众多广告在用一种另类的方式引人关注。
  
    另据国家药监局广告审查监督管理办公室透露的数据,2004年1月~9月对全国部分药品电视广告监测检查中,违法率高达62%;而同一时期药品报纸广告的违法率更是高达95%。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企业的利益驱动和广告监管不到位等诸多因素,如今的问题广告屡见不鲜,亟待进一步加强规范。
  
    中国广告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杨同庆在接受采访时指出,“问题广告”实际上是指在广告创意、广告表现等方面存在一定涉嫌违法、违规的广告。这类广告在我国主要以虚假广告为代表,而其得以出台的根本原因在于广告主、广告公司和广告媒介的利益驱动。
  
    他表示,在正常的广告市场经营运作中,广告主、广告公司和广告媒介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经济利益。在利益的驱动下,总会有一些厂商利令智昏,违背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去触犯广告监管法规。
  
    “与此同时,当前的广告监管也存在相当难度。由于广告监管法规不健全,对新的广告形式(如网络广告)缺乏规范,广告监管机关与队伍不够健全,市场活动主体对广告法规法律意识淡薄,这些因素都影响了广告监管的有效执行。”他说。
  
    杨同庆同时表示,根据我国广告监管法规、广告监管制度的规定,“问题广告”的出现,责任者应根据具体情节区分责任轻重。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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