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8日从温州市工商局获悉,为加强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的管理,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浙江省工商局近日决定,从即日起,对全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置推出新规定。
据了解,新规定的内容有:高速公路两侧边沟以外200米范围内以及立交互通区、服务区、收费广场为广告设置规划区。高速公路主线两侧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原则上单侧纵向间距不小于1000-1200米,两侧广告牌相对纵向间距不小于500-600米。广告牌下边缘距路面垂直高度不小于8米。
同时还规定,全省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的设置不得影响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影响行车视距和妨碍交通安全。不得在跨线桥、隧道等地设置户外广告。广告的设置必须牢固、安全,能满足规定的抗台风和抗震要求。户外广告照明光源不得直射路面,不得设置霓虹灯。
温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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