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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类违规户外广告一起拆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2-7-19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郑州市市政管理局和行政执法局获悉,为实施郑州市“夜景照明总体规划”,市政管理局和行政执法局将从即日起对郑州市区现有户外广告再次进行整治。 此次整治的户外广告主要包括两类,其一是影响市区照明工程实施的各类户外广告,包括招牌、灯箱、霓虹灯和门头广告等;其二是未经批准 设置的、容貌破旧的、设置施工未经安全监理和去年未续办“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的户外广告。按照市政局和执法局的统一安排,这两类户外广告媒体设置单位或广告公司接到拆除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组织人员强行拆除,拆除费用由广告媒体设置单位承担。市政局广告处负责同志说,整治过程中保留的户外广告,将按新的整改要求自行改造,逾期不改造或改造不合格的,也将予以强制拆除。

  另悉,从即日起,郑州市暂停受理长期固定户外广告的申请和审批,解禁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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