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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广告市场新契机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2-6-27

    对媒体企业而言,广告业务无疑是生命线。两岸进入WTO後,大陆媒体关联产业之开放,因可带来新的市场与商机,使得台湾媒体企业及广告业者,不得不加以关注。

    大陆进入WTO後,对媒体关联产业的开 放有三项承诺:一、开放书报刊零售服务,在大陆进入WTO後第三年,开放书报刊批发市场。二、开放广告服务;外国媒体可在中国大陆经营广告业务,并可承接中国大陆企业的广告业务。三、电信市场之开放;其中包括电信增值服务开放,意味著AOL,YAHOU等新媒体企业可以合法在中国大陆设立合资公司。中国大陆对WTO的上述三项承诺,正显示出今後数年内,一个新的中文及华语市场,将提供台湾媒体及广告业者去开拓。

    中国大陆近十年因经济快速发展,广告业务也不断在增长。一九九○年大陆媒体广告营业额为二五亿人民币,到二○○○年达七一二亿人民币,据大陆研究单位预估,二○○三年可达一千零三十二亿人民币,二○一○年达二千二百九十亿人民币。

    以媒体类别来分析,大陆电视广告,一九九一年为十亿人民币,二○○○年一六八亿人民币。报纸广告,一九九一年为九亿六千二百万人民币,二○○○年一四六亿五千万人民币。广播广告,一九九一年为七千四百万人民币,二○○○年十一亿三千万人民币。杂志广告,一九九一年为九千九百万人民币,二○○○年十一亿三千万人民币。而未来十年,大陆广告业务,有三倍成长率的空间。相对於大陆的广告市场,一九九八年台湾媒体广告营业额为六百一十八亿新台币,二○○一年为五百二十八亿新台币。广告市场在台湾经济不景气中,逐渐萎缩。

    台湾媒体企业及广告业者,面对内外新情势的发展,若能以数十年市场经济的经验,对大陆做有计画的进驻,用心开拓此一新市场,正是台湾媒体及广告业者新的挑战与契机。(作者为中华民国广播电视事业协会理事长)



台湾中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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