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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向房产广告开刀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2-7-1
    晨报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已决定,在年内集中力量对房地产广告特别是房地产网络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对尚不具备销售条件而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和含有虚假、浮夸内容的房地产广告实施重点监测,严肃查处。这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杨树德本周二在“全国整顿与规范 房地产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上透露的。

  近年来,房地产广告欺诈现象有增无减,严重干扰了房地产市场秩序,并引发了大量法律纠纷。据统计,2001年,工商总局共查处房地产违法广告案件1576件,共受理商品房买卖、房屋中介服务、物业管理方面的申诉17068件。上述现象的存在影响了房地产的健康发展。

  杨树德进一步指出,今年将重点查处下列六类违法违规广告行为: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手续而擅自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的广告;未办理房地产项目建设有关手续,或手续不全的广告;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权属存在争议以及政府限制销售的房地产广告;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广告;向购房者的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根本无法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广告。对上述广告行为都要依据《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杨树德强调,在已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的地方,要建立市场经营主体不良行为和良好行为记录管理系统。将有严重违法行为的房地产经营企业锁入“不良行为警示记录系统”,在锁定期限内限制其相关经营行为,并在网上公示,向社会发出警示。杨哲彬文并摄

  相关链接

  去年工商管理部门查处非法广告1576件

  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广告监督管理等方面加强了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章案件。

  2000年共查处房地产违法广告案件1150件,2001年查处1576件,分别占当年查处违法广告案件总数的1.72%和1.99%。2002年查处建设工程承包违法合同案件3433件,2001年查处3362件,涉案金额分别为28亿元和40亿元。同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通过“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网络处理了大量房地产方面的消费者申诉,2000年共受理商品房买卖、房屋中介服务和物业管理方面的申诉12571件,2001年共受理17068件,解决率均在90%以上。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的通知》日前出台

  针对房地产虚假广告泛滥的现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建设部近日发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的通知》,要求今年对房地产广告特别是房地产网络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

  上述两个管理部门要求各地结合七部委《关于规范与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和工商总局、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的通知》的贯彻,加大对虚假广告和不规范广告的查处力度。对违规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的房地产企业,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或注销资质证书,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对广告制作者和广告媒体,应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北京工商局将对楼市“施以重拳”

  截止到6月28日,北京市工商局对房地产行业“施以重拳”,对扰乱建筑、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及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为期百日的整顿。据了解,北京市工商局将在为期一百天的时间内,对房地产公司的市场准入即资质方面进行查验,对无证进行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销售、咨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他们还将对售楼广告进行规范,建设工程的承包、招投标过程中利用商业贿赂的行为也将被坚决查处。(杨暖)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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