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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箱广告牌漏电伤手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2-6-5
    本报讯 (记者何文宣)一名广东水电学校的大二学生,6月1日下午 4时在寻找公共汽车站时,双手无意间碰到设在车站的腾龙广告制作的灯箱广告牌,疑被漏电的灯箱广告牌把左手电击得鲜血淋漓,还在正骨医院缝了 10多针。这名洪姓学生声称,将向制作该灯箱的广告公司提 出赔偿。

  昨日,小洪向记者投诉说,事发地点是在永福路口对面动物园正门左侧,罪魁祸首是设在车站的灯箱广告牌。当时,他正在寻找271路公汽站,双手一左一右扶着两个灯箱广告牌的不锈钢边,欲看前面有无站牌,突然感觉到电力很大,身体发抖。他急忙抽出右手,再抽出左手,但左手已经鲜血淋漓,两根手指的皮都烧烂了。他报警后自行到正骨医院医治,经检查后,医生给左手缝了10多针。

  记者来到现场查看,一名电工观察后说,火线没有经过漏电开关,直接驳入灯箱,估计可能是灯箱安全措施不足,或某种原因造成漏电保护装置失灵而发生这次事故。

  腾龙广告公司负责人潘先生在接受采访时承认,有该公司灯箱广告牌电伤人的事情发生,当天接报后他们就前往现场了解相关情况。以前公司从未发生过这样事件,公司也有合格电工。他表示,希望伤者能向警方说明情况,并提供正规医疗凭据给其公司,以便按实情给予赔偿。

  广东思哲律师事务所徐律师认为,这一事件是广告公司方面的过错,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赔偿伤者包括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和交通费等所有损失。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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