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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商标纠纷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2-6-5
    "老字号":烦恼不断有原因

    这些天,小小的"麻婆豆腐"在四川成都掀翻了天。成都市工商局商标分局在不久前宣布:因成都市饮食公司拥有"陈麻 婆"商标专用权,今后,打"麻婆"旗号的企业包括菜谱上标注"麻婆豆腐"菜名的餐饮企业均属侵权,并准备处罚4家生产"麻婆豆腐"调料的厂家。

    成都市工商局商标分局对这一举措的解释是,1985年9月,成都市饮食服务公司分别将"陈麻婆"牌豆腐和豆腐调料商标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分局申请注册。现在人们一提起"麻婆豆腐"就会想到陈麻婆,因此另外4家企业使用"麻婆"两字的行为均构成侵权,应向商标注册人赔礼道歉并支付使用费用。

    近日,又有消息称,这场风波开始向其他省市蔓延,"陈麻婆"打算在全国范围内清理门户,上海某食品公司生产的"麻婆豆腐"调料亦有所牵连。

    其实在成都的"麻婆"恩怨之前,全国各地也出现过不少"老字号"企业间的商标纠纷。比如"老干妈"、"亨得利"、"泥人张"、"狗不理"纠纷以及上海近几年发生的"张小泉"风波、"吴良材双胞胎"事件等。

    目前,中华"老字号"有170多家,近年来"老字号"商标的使用出现了诸多纠纷,到底原因何在呢?上海市商标事务所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每个"老字号"都有自己特定的历史因素,问题的形成不是一天两天。

    新中国成立初期搞公私合营,有些"老字号"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分店就变成了相互独立的企业。尤其是进入市场经济以后,企业间的关系逐渐由原来的"手足"关系变成了"对手"关系,但是用的还是原来的字号,谁商标意识强,往往就能率先抢注到商标。例如"王星记"扇庄和"张小泉"刀剪都在1979年被杭州店率先注册商标,上海的企业就只剩下使用这些商号的权利。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陶鑫良副院长认为,"老字号"纠纷不断,也说明了中国的商业标识类法律还要不断完善,其中关键是要解决一个权利冲突问题。目前,不同的法律支持着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其中涉及注册商标、驰名商标、商号、字号、企业名称,缺乏一个全面整合协调的法律体系,结果造成了"你开你的车、我牵我的牛"的现状。他呼吁应当建立一套商业标识类的整合性的法律,这是中国立法将面临的重大课题。

    事业单位:不争不抢也吃亏

    正当一些企业单位为商标争夺不休的时候,不少事业单位却"岿然不动",有的甚至还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注册商标。社会上只知道抢商标的会造成纠纷不断,哪晓得不要商标的反而会卷入更大的纠纷中!

    最近广州就为此闹出了一起校名校徽抢注风波。成立于1889年的广州培正中学是一所百年名校,至今培正家族已拥有"一门八校",然而当培正中学申请商标注册时,却发现"培正"门下的培正商学院早在北京注册了培正校名、校徽。"兄弟"8个,却被最小的一个抢去了"户口",这起纠纷也给我们的事业单位"当头一棒"。

    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统计显示,仅去年我国的商标申请量就达27万多件,是我国《商标法》实施以来申请量最多的一年。然而从申请类别上来看,申请量位列前三的分别为服装、电子、食品类商标,接着是餐饮、医疗、美容、计算机编程和药品。和企业相比,事业单位的商标申请量实在少得可怜。

    根据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商标注册实行自愿原则,有资格申请商标注册包括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然而,许多事业单位却非常大方地自动"弃权",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

    陶教授说,同样是学校,美国斯坦福大学就有一套严密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而我国的事业单位商标意识的淡薄,将会留下很多隐患,甚至是致命的威胁和打击。要么糊里糊涂地丧失了自己的权利,要么就冒冒失失地侵犯他人的权利,甚至被他人推上被告席,一旦发生这样的事,损失将是惨重的。

    然而,生活中,一些有点知名度的事业单位却存在着这样一种侥幸的心理:去年再次修正的新《商标法》中增加了"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这一条款,这下我就有了"尚方宝剑",即使商标被人抢注,照样可以申请夺回。

    可是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人士提醒大家,要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事业单位还是得增强商标注册意识,一来如果他人抢注商标,你从申诉到夺回还是有一定的周期;二来万一你的商标未达到一定的知名度,就很难让对方撤销。事实上,大量企业败诉就因为商标没有达到一定的知名度,因而无法判定对方是否为恶意抢注。

    个人注册:投机心理不可取

    5月29日,在上海举行的国内首场个人拥有商标拍卖会以出人意料的"冷场"结束。起拍价100万元的"武则天"女性服饰用品商标因无人竞拍而流拍,拍卖会仅持续1分钟。

    自去年12月1日起,新《商标法》的一个重要规定就是将自然人列入了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范围。个人只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设计好的商标图案及自己所生产、销售的商品或可提供的服务的有关证明,到国家商标局或通过商标代理组织就可申请,整个花费大约在2000元左右。

    自然人注册商标放开以后,不少地方出现了个人申请商标注册热。有人"嗅"出了其中的"商机",指望通过抢注商标来赚钱。有人打起这样的"如意算盘":先抢注一些热门名词,或者趁一些小有名气的企事业单位尚未注册前,把商标据为己有,再通过商标转让赚上一票。所以,不少人一出手就注册多个商标,"还珠格格"、"哈利·波特"、"流星花园"一下子成为个人商标注册中的"抢手货",这在不少商标事务所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当然,注册商标作为一种个人投资方式,这一点无可厚非。不过有关专家也有言在先,如果持投机心理的话,可要小心别陷入商标纠纷,"偷鸡不着,反蚀一把米"。

    记者从上海市商标事务所了解到,关于个人商标注册申请,事务所仅去年就受理了100多件,其中用于个人创业的居多,当然不可避免的也有人是出于投机。不过事务所指出,即使个人抢注某个商标成功了,也未必一定能使用,当真正的权利人主张自己的权利的时候,国家商标主管机关同样会出面处理,这时候带来的恐怕就不仅仅是纠纷了。

    因此,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监督管理处的陈忠先生提醒广大个人注册商标申请者:第一,不要把已经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的名牌恶意抢注,恶意注册引出的侵权纠纷是比较麻烦的;第二,如果没有经营活动需要的话,不要随意注册商标;第三,注册的商标如果3年内不使用的话,将会被撤销。(钱滢)


 

  

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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