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广告门户网 >> 广告新闻 >> 媒体风云 >> 新闻媒体 >> 正文

全国首例侵犯网络产品商标案宣判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2-6-3
    现年29岁的深圳市普拓威实业有限公司“老总”阎怀宝因假冒网络产品驰名商标,成为全国因此遭判刑的“第一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昨日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大肆生产假冒“联想D-LINK”网卡的阎怀宝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去年2月,深圳市普拓威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阎怀宝在未经“联想”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和“D-LINK”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在其公司所在地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多丽工业区组织工人开始加工假冒的“联想D-LINK”网卡。

    同年6月20日,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福田分局根据群众举报,与公安机关联合行动,一举缴获假冒的“联想D-LINK”网卡5471盒,价值人民币678404元。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阎怀宝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已经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法庭指出,“联想”属驰名商标,阎怀宝假冒“联想”驰名商标涉案违法总值高达67万余元,情节严重,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记者陈阳阳、植文秀通讯员李轶娟)

  

 

广州日报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 表 评 论

      姓 名:   性 别:
      Q Q号:   Email:
    我要给这篇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请自觉遵守,注意文明发言
    企业推广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