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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售楼广告将成为合同一部分
作者:阳军    文章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1-2-20
    3月1日起,深圳市新《房地产买卖合同》明确规定:“售楼广告、售楼书和样板房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也要承担法律责任”。这种作法在全国尚属首次。

    类似的规定还包括:“业主有权查阅摘抄、影印所购房地产项目的全套政府批文,包括土地使用合同、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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