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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抄不来的“高潮”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6-1-29
太阳底下无新事。干创意这一行的,从来就是自讨苦吃的!茫无头绪,患得患失,死去活来的感觉,无日无之,一生相随。那为何这么多热血青年仍然对创意这行趋之若鹜?

    无它,只为找到感觉,找到出路,找到答案。那种横空而出的感觉,那种欲死欲仙的兴奋,可要比高潮来得更奇妙。

    而且创意这东西,除了可供自己回味,更可供同好把玩。特别是当你把创意让很多很多人分享,赢得很多很多人共鸣和赞赏之时,确有点普渡众生的味道。相比之下,做爱,你又最多能和多少人同时做呢?所以每当提起抄袭这一回事,热爱创意行业的人必定血压飙升,双目通红,心痛难当。抄袭之所以人神共愤,只因抄袭玷污了创作的“神圣”,侵犯了大家的“乐土”!

    可是要远离抄袭又何其艰难!同一产品类别的诉求点万变不离其宗,想避免雷同,谈何容易。除非你施展浑身解数,从切入点,执行方式,乃至创意本身每一道都做得与众不同,才能旗帜鲜明独步江湖。可是,一旦成功的例子出现,大家都会争相仿效,因为省事,省时,又省力。抄袭得聪明的,别人会说只是引用;抄袭得笨拙的,别人就说无耻。 有人说,全世界每天推出的新广告成千上万,我是撞车,而不是抄袭。好吧,是抄袭还是撞车,确实旁人难以明辩,还好每个人心里都有一面镜子,大家还是照照那面镜子比较好。

    实际上,也不是说所有的抄袭都不好,就有一种抄袭,它不仅很光彩更值得鼓励,不同之处就是它“有本可抄”的那个“本”与众不同。当其它抄袭的“本”都是全球每一天推出的成千上万的新广告时,这一种抄袭的“本”却是身边活生生的生活和人性,这样的抄袭是有益的,它可以让创意更新鲜,更原创。 总之,如果你爱创意这个行业,千万要记得一句话:爱它,就好好做,别装“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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