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近来各地工商部门全力投入治理整顿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专项行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7年12月29日,全国工商系统共监测、清查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21339条,责令停止发布11122条,责令整改3444条,向有关部门通报发布非法涉性广告的网站6090家,通知有关部门关闭网站199家,责令停业整顿130家。
信息产业部要求各地通信管理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对于被工商部门、药监部门、卫生部门、中医药部门认定为非法涉性广告,且违法行为人拒不改正的,依法关闭相关互联网网站;对于被注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要将相关信息通报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遏制和扭转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蔓延的势头,净化社会环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将在流通环节加强药品广告监测的针对性,建立违法广告企业“黑名单”制度,对涉及严重违法广告的药品,坚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在发布广告的区域内禁止销售,对涉及严重违法广告的企业,采取产品抽验、GMP跟踪检查等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卫生部门将继续把整治违法医疗广告作为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的重点,特别是把非法性病治疗广告作为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把好医疗广告审查出证关,认真做好对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的重点监测和管理工作,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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