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5日晚,国际奥委会在一次执委会上明确了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允许运动员和代表团官员开设个人博客,但同时对博客的形式和内容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国际奥委会一直很注重保护新闻媒体的权益,他们曾担心运动员在奥运会期间开设博客,会影响到采访奥运会的新闻媒体的权利,甚至会侵犯一些人的隐私。但由于博客近年来在全世界大行其道,国际奥委会最终也只能承认博客是一种合法正当的个人表达形式,并允许参赛运动员和官员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开设博客。
不过,尽管国际奥委会对博客开了绿灯,但还是做出了一系列严格规定。比如运动员博客必须采取“在线日记”的形式,并不得包含其他参赛者的采访内容,不能描写其他运动员。此外,国际奥委会还规定,在奥运会比赛期间,开设博客的人不能发布任何包含奥运会比赛场内、开闭幕式、颁奖仪式或其他限制区域内活动的音频或视频内容。
在最敏感的商业问题上,国际奥委会也做了严格规定:博客的所有者不能与任何公司签署合同独家发布自己的博客,并且不能用于商业用途,任何广告商和赞助商的内容不得与奥运内容同时出现在网页中。同时,只要你开设博客,就必须在博客中添加奥运会官方网站的链接。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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