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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家诉《收获》“巴金主编”为虚假广告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6-2-13
记者昨日获悉,杂文家朱健国起诉深圳市新华书店、《收获》文学杂志社的诉讼已于前日被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朱健国诉称《收获》上“巴金主编”的字样为虚假广告。《收获》杂志主编李小林称对这事尚不知情。

  朱健国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巴老10月17日就已经去世了,11月15日出版的2005年第6期《收获》及其活页广告中还有‘巴金主编’的字样,而这一期的扉页和封三上都是悼念巴金的文字和内容,给他们打电话他们态度还非常傲慢。”他表示:“《收获》作为中国顶级的,特别是由提倡‘讲真话’的巴老主持的文学刊物,应该成为中流砥柱,用实际的身教言行做表率。”

  在起诉书中,朱健国提出,深圳市新华书店销售《收获》文学杂志社发行的虚假书刊广告(《收获》2005年第6期及其活页广告),两个被告有共同违法行为,并提出了四点要求:1、判令被告深圳市新华书店和《收获》文学杂志社在深圳和全国收回《收获》文学杂志社的虚假书刊广告;2、判令被告深圳市新华书店法定代表人当面向原告道歉并送交书面道歉书,同时在《深圳特区报》、《南方都市报》等多家媒体上刊登道歉;3、判令被告《收获》文学杂志社法人代表、主编李小林当面向原告道歉并送交书面道歉书,同时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刊登或播放道歉书;4、判令被告深圳市新华书店和《收获》文学杂志社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并赔偿原告起诉过程中的精神损失人民币三千元和经济损失五千元。

  朱健国称,他在起诉之前曾向《收获》杂志电话抗议,但遭到对方的傲慢对待。《收获》主编李小林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我们还不知道这个事情,具体情况要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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