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广告门户网 >> 广告新闻 >> 行业新闻 >> 广告资讯 >> 正文

民资可参股电视节目制作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6-8-8

      人民网杭州8月7日电 记者江南报道:哪些文化产业的“大门”向非公有资本敞开、哪些项目能享受政府重点支持?最近,浙江省发改委、省委宣传部联合编制发布了《浙江省文化产业项目投资指南》,首次为民营企业投身文化产业提供了权威指南。

  浙江是全国两个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之一,文化产业初具规模,而该省迅速发展的民营企业一直对投资文化产业热情颇高。此次发布的投资指南中,对印刷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动漫和网络文化服务、广告会展和文化经纪服务等主要文化产业门类,分别列明了市场准入规定、重点扶持领域等。

  在保证国有资本控股51%以上的前提下,浙江鼓励非公有资本投资参股国有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音乐、科技、体育、娱乐节目制作、投资参股电影制作发行放映的国有文化企业、投资参股新闻出版单位广告、发行领域的国有文化企业等等。

  据介绍,浙江省财政每年将从文化发展资金中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贴息、补助等方式,重点支持非公有资本投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目前,浙江全省有民营文化企业4万多家,营业总收入约300亿元,从业人员近50万人。预计到201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将占浙江省地区生产总值的7%以上。

 

来源:人民日报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 表 评 论

      姓 名:   性 别:
      Q Q号:   Email:
    我要给这篇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请自觉遵守,注意文明发言
    企业推广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