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7月31日讯一公司因为制作发布的广告宣传册上使用了一带有纳粹标志的纳粹军服照片,近日被青岛崂山工商分局处以一万元罚款。
据工商执法人员调查,该广告公司为了拓展市场,扩大知名度,主动联系青岛一大型商场,经双方协商,广告公司对该商场销售的某国际品牌服装进行了宣传,其中使用了一张带有纳粹标志的纳粹军服照片。
青岛崂山工商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发布了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并含有民族、种族歧视的内容。对此工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一万元,并责令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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