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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医疗广告一经发现 三日内书面移送工商处理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6-3-1
       记者昨天获悉,近日国家卫生部等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

  通知强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完善措施,充实力量,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医疗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并密切与工商等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完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件移送制度和程序。对监测中发现的涉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应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移送工商部门处理;对同级工商部门作出的处理结果应在7日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移送一起,处理一起,公布一起,决不姑息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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