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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户外广告将“过堂”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6-3-6
       3月2日,记者获悉,今后,南昌在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时,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市民意见,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城市重要场所、主道路两侧的公共场地使用权,都要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

  据南昌市容部门介绍,凡是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居住建筑物;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妨碍生产或市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等,都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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