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对象
媒体及媒体广告经营推广策划部门
二、参赛案例要求
1、报送案例活动的期限:2005年1月1日—2006年6月30日在中国境内运作并实施取得一定效果的媒体自身品牌形象推广及媒体广告企划经营品牌活动的案例。
2、报送案例应当是活动的全案,包括活动推广的市场概述、推广目标、创意策略、推广策略及执行手段、投放策略及投放预算、效果证明等方面,仅仅涉及其中某一方面的案例不属评选范围之内。
3、参赛者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媒体企划奖工作委员会制定的参赛作品文件要求,如实填写《中国媒体企划奖(品牌推广奖奖)参赛表格》;并同时提交案例效果证明材料及相关活动证明材料(包括广告作品,含有活动内容的影视样片及平面样报等),这对于作品评审非常重要。
4、参赛者必须提供报送案例的光盘,包括案例本身和广告作品。
三、参赛费用
每件案例收费人民币1000元
四、参赛办法
1、符合资格要求的参赛单位按照《中国媒体企划奖(品牌推广奖)广告案例参赛办法》要求报送案例。
2、参赛单位须在截稿日期前将所有参赛案例资料及参赛费汇至中国媒体企划奖工作委员会,并注明“中国媒体企划奖资料(品牌推广奖)”字样。
五、截稿日期
所有参赛案例资料须在2006年8月15前邮寄或送达中国媒体企划奖工作委员会指定的地点。
六、参赛案例类别
电视类,报纸类,期刊类,广播类,网络类,户外类,新媒体类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1、提供的参赛资料或证明材料不真实的。(已交纳的参赛费不予退回)
2、未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参赛资料的。
3、未在规定时间完全交纳参赛费用的。
参赛表下载: 品牌推广奖参赛表格
媒体企划•媒体创意奖
“媒体创意奖”是针对媒体充分发挥自身的媒介特性,挖掘媒介的潜力,突破传统的媒介宣传形式,运用新的方法进行富有创新性和突破性的宣传作品。比如电视(广播)在栏目宣传、设置上的突破,台标、宣传片的设计;报刊在版面和编排上的突破,户外广告在形式和功能上的突破等等。
一、参赛对象
媒体及媒体广告经营推广策划部门
二、参赛案例要求
1、报送作品的期限:2000年1月—2006年6月30日在中国境内运作并实施取得一定效果的媒体自身品牌形象推广及媒体广告企划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媒体创意案例。
2、报送的作品应当是完整的案例作品,包括媒体市场概述、创意思路、推广执行方案和作品展示、效果描述等方面,报送不完整的案例作品评选,成绩会受到很大影响。
3、参赛者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媒体企划奖工作委员会制定的参赛作品文件要求,如实填写《中国媒体企划奖(媒体创意奖)参赛表格》;并同时提交案例材料及相关活动证明材料(包括创意作品,含有活动内容的影视样片及平面样报等),这对于作品评审非常重要。
4、参赛者必须提供报送作品的光盘,包括资料和创意的作品。
三、参赛费用
每件案例收费人民币500元
四、参赛办法
1、符合资格要求的参赛单位按照《中国媒体企划奖(媒体创意奖)广告案例参赛办法》要求报送案例。
2、参赛单位须在截稿日期前将所有参赛案例资料及参赛费汇至中国媒体企划奖工作委员会,并注明“中国媒体企划奖资料(媒体创意奖)”字样。
五、截稿日期
所有参赛案例资料须在2006年8月15前邮寄或送达中国媒体企划奖工作委员会指定的地点。
六、参赛案例类别
电视类,报纸类,期刊类,广播类,网络类,户外类,新媒体类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1、提供的参赛资料或证明材料不真实的。(已交纳的参赛费不予退回)
2、未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参赛资料的。
3、未在规定时间完全交纳参赛费用的。
参赛表下载:媒体创意奖参赛表格
邮寄要求:
如果您递交的是多个作品,并且邮寄时放在同一个包装里,请将每一件作品分开装订并注明作品名称。
作品邮寄地址:江苏溧阳天目湖旅游度假区 天目湖集团公司市场部
收 件 人:中国媒体企划奖工作委员会
邮 编:213333
垂 询 电 话:010-51088008 王芳
010-63317516 张鹰
0519-7983293 汤建群
中国媒体企划奖上海办事处:021-62950584 姚小姐
021-62191006-827 李小姐
021-62191006-828 吕先生
付费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北京星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三元桥支行
帐 号:3211601001000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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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通:www.medialink.com
来源:中国广告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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