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之日,泉州大风狂飙。上午10时半,省道307线泉州潘山路段普贤路口一块巨型广告牌被风吹倒,砸中两辆路过摩托车,造成3死1伤。
损失严重。但据了解,泉州市政府早就注意到了户外广告的安全问题,于去年初实行“户外广告新政”,改变多头割据状况,明确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是行政主管部门,并颁布了3份《暂行规定》与1份《技术规定》,以加强对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的管理。其中规定:设置户外广告,须取得《设置准置证》,而办理此证,应当向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提出申请,提交广告设计样稿、场地示意图以及符合安全的技术资料等。
这些文件于2005年3月1日起施行。同年12月,全市进行了“新政”后第一次拍卖,共“售”出4个位置户外广告,其中一个即肇事广告牌,由晋江一家广告公司拍得。
问题出在后面的监管上。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庄建宁说,《暂行规定》虽然提出,广告公司应向市政公用事业局提交“符合安全的技术资料”,但对于其违规不提交的后果以及处罚,并无明确规定。这就造成了“公用局”主要通过教育说服的方式开展工作,而无强制手段,如果对方不听,只得耐心教育,这是问题的核心。
他介绍,根据规定,“广告公司做户外广告牌,应该请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并到我局备案。拍卖会后,我们给了广告公司2个月准备时间,但他们没有报上来,就组织施工了。今年春节后,我们看到广告牌竖了起来,多次要求对方把图纸送来,但没有回音。”
这样制作并安装起来的广告牌会是什么样?地上部分也许很结实,地下部分就得打个问号。
14日下午,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巨大的广告牌尚未被清理走,犹如一架小型飞机横卧在地,占去了大半个安全岛和半个车道。广告牌连根拔起,留下一个3米多深的洞,六七根拇指粗的钢筋,或断裂,或弯曲,被碎石块与泥土包围,未见水泥灌注到洞底的迹象。
尽管事故原因目前还在调查中,但很明显,此牌地基疏松,未达施工技术标准。
近年来,户外广告发展迅速,法规不健全问题,各地普遍存在。因而,福建省建立户外广告法规已是迫在眉睫。庄建宁说,这一法规应该“明确技术标准,明确报建手续,对违法者有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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