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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嘉玲“假发广告”引来律师争议
作者:阳军    文章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3

  香港艺人刘嘉玲近日被质疑戴发套拍洗发水广告。昨日,市民王小姐找到本报新闻律师团律师孙济华,欲到法院起诉刘嘉玲涉嫌欺诈,遭到孙律师的拒绝。
  孙律师称,市民有权对虚假广告进行监督、检举及要求赔偿损失,但要看是否是虚假广告造成的后果。我国法律对虚假广告的认定,主要根据该广告所宣传的商品和服务是否真实,而不能从演员在广告中的表演方式来看。目前,还不能说明该广告所宣传的内容与商品不符,因此不能说该广告是虚假广告。
  他还说,刑法的虚假广告罪是针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所以刘嘉玲不太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当然,刘嘉玲如果戴了假发,应该在广告中提示,以免让观众有受骗之感。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的侯国跃律师也认为,即使是虚假广告,主要由商家负责,不应追究明星的责任。
  但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肖勇却表示,在该广告那样的表现形式中,观众都以为是真发,结果是假的,就是一种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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