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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购商品谨防广告陷阱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3-7

  案例
  邮寄手机品牌与所订购不同
  近日,上饶市消协接到消费者李女士的投诉,称其邮购某品牌手机,经销商承诺货到后再付款,邮递员为李女士送来手机,李女士将1680元现金交付邮递员并签完字后,当着邮递员的面拆封,发现手机颜色及品牌与所订购的不符,与北京的经销商联系时,经销商表示,货发错了,他们将重新发货。货到后再由李女士将原款手机寄回该经销商。此后李女士再也无法与该经销商联系。
  经上饶市消协查证,手机外壳无品名,初步判断,该款手机可能为翻新贴牌手机,且盗用了进网许可证标志。在河北省廊坊市消协的协调下,廊坊市邮政速递局配合两地消协,为李女士追回了1680元货款。


  忠告
  注意实物和广告宣传是否相符
  邮购商品有五大陷阱:1. 实物和广告宣传不符。邮购商品的消费者多是受电视购物宣传的影响,价格优惠、功能多、功能强大是其诱导消费者的手段;2.借节日、奥运之名与其他商品捆绑销售,而捆绑销售的商品价值与所宣传的严重不符;3.到货后的商品与所购商品完全不同,功能、价格更是相差甚远;4.有些商品被经销商故意隐瞒适用人群,如某些保健产品对老年人不起作用等等;5. 销售者不留公司详细地址,当消费者知道上当后,地址无法找寻。


  提醒
  不要轻信经销商口头承诺
  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应理性消费,购买商品时要考虑周全、不要冲动,更不要轻信经销商口头承诺及忽略一些重要的事项。 同时,省消协建议邮政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投诉解决制度及规定;经销商销售商品时应附带有关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以及“三包”凭证、购物凭证等,并且留下公司名称、地址、固定电话、营业资格等相关信息;工商部门应针对该类经销商建立诚信评价制度,对不诚信的经销商应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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