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广告门户网 >> 广告新闻 >> 广告知识 >> 地方文件 >> 正文

渝中区切断虚假药品广告发布渠道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3-7
  七大类药品、保健食品虚假广告遭遇“断媒瘦身”,记者获悉,渝中区开始通过切断传播媒介的方式,重点整治发布虚假药品等广告行为,使该区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类别违法率控制在2.5%之内。
  据了解,渝中区今年将主要围绕以下七大类广告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发布虚假药品、保健食品,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含有低级、庸俗内容,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的行为;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中使用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行为;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医疗广告保证治愈的行为;违反处方药发布规定,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处方药广告的行为;未经省级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擅自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的行为;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的行为。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 表 评 论

      姓 名:   性 别:
      Q Q号:   Email:
    我要给这篇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请自觉遵守,注意文明发言
    企业推广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