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类药品、保健食品虚假
广告遭遇“断媒瘦身”,记者获悉,渝中区开始通过切断传播媒介的方式,重点整治发布虚假药品等广告行为,使该区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类别违法率控制在2.5%之内。
据了解,渝中区今年将主要围绕以下七大类广告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发布虚假药品、保健食品,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含有低级、庸俗内容,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的行为;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中使用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行为;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医疗广告保证治愈的行为;违反处方药发布规定,在大众
媒体上发布处方药广告的行为;未经省级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擅自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的行为;以
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的行为。
上一篇文章: 4A开网络营销研讨会 C网访国际前沿创意人 下一篇文章: “寻枪”广告打到大学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