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广告门户网 >> 广告新闻 >> 广告知识 >> 地方文件 >> 正文

“民警提示”竟附带小广告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3-19
  “我家楼下的‘民警提示’有点像小广告,麻烦您来看一下!”13日,家住崇文区西花市大街的陈大爷举报了一个特殊的小广告。说它特殊,是因为这个小广告与公安机关设置的“民警提示”十分相似,但却附带了广告内容。经查,该“民警提示”未经警方许可,属擅自印刷、张贴的违法广告。
  “提示”是一张长约20厘米、宽约10厘米的塑胶纸,上半部分是一个卡通警察形象,写着“民警提示:请您保管好随身财物”以及110、120等常用紧急电话号码,下半部分印制的则是某教育培训机构的课程、联系电话、网址等宣传内容。据了解,这家涉及学历、外语、导游等多个领域的教育培训公司其实并不具备相关资质,目前城管正在联系其他部门协同查处。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 表 评 论

      姓 名:   性 别:
      Q Q号:   Email:
    我要给这篇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请自觉遵守,注意文明发言
    企业推广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