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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长征医院广告审批手续涉嫌伪造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3-19

  因违法发布广告被处罚期间,咸阳长征医院仍公开发布内容涉及治疗方案、疾病名称的医疗广告,所发布的广告内容竟与省卫生厅审批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及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完全背离。令人吃惊的是,该医院提供给工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的两份审批件竟与省卫生厅备案件并非同一版本,经省卫生厅证实涉嫌伪造。
  3月份以来,本报陆续接到群众投诉称咸阳长征医院在媒体上发布每月只需一针治疗乙肝的广告,认为其夸大其词,并违反医疗广告管理法规,严重误导就医患者。
  11日晚,记者在当地一家媒体上发现该医院的广告明确称医院为“咸阳长征(肝病专科)医院”,并称其从“2月15日—3月14日”开展“肝病大型免费普查康复援助活动”。 广告中并冠以“治肝病到长征,每月只需一针”字样。广告中还发布有著名肝病专家(周教授、罗教授、陈主任)的照片等内容。
  就此,记者前往咸阳市工商局进行了采访。工商局广告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介绍说,咸阳长征医院的广告持有省卫生厅审批的手续,并拿出医院当时呈送给该局的“陕医广第019号”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复印件及相应的广告审批内容。其内容为“咸阳长征医院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妇科、中医肝病科、五官科、泌尿外科、前列腺科”及“地址、健康热线、节假日不休息”字样。记者发现,这个审批件上并没有允许该医院发布记者所见到的广告内容。
  对此,工商局广告管理部门的负责人讲:2008年1月22日,工商局已经对该医院违法发布内容涉及医疗技术、治疗方案、疾病名称的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依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处以该医院1万元的罚款,并处3个月内暂停发布医疗广告。
  咸阳长征医院为什么会无视法规,继续在媒体上发布类似广告?记者两次前往该医院采访,但均被以“领导不在”为由拒之门外。于是记者前往秦都区卫生局进行核实采访。该局业务部门负责人介绍说,该医院也曾给提供了相应的医疗广告审查手续。但是否在媒体上发布记者所描述的广告,他们不知情。该局给记者提供医院方面的广告审查手续也与记者在市工商局见到的手续同出一辙,均为复印件。同时记者发现,审批手续上的诊疗科目与该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内容出入很大,竟多出“肝病科、泌尿外科、前列腺科”三大内容。
  这份复印的广告审查手续是否真实?秦都区卫生局业务部门负责人称“医院只是给提供了复印件”。记者希望通过卫生主管部门见到该医院的广告审查手续原件,但被告知“医院负责人在西安没法赶回来,手续在保险柜里”。
  为了弄清广告审查手续复印件是否真实,记者于12日上午前往省卫生厅政务大厅进行了核实。令人吃惊的是,从政务大厅调阅的“陕医广第019号”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原件与咸阳长征医院提供的“陕医广第019号”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竟不是一个版本。前者主要内容为打印体,但后者为手写体,且后者市级初审意见栏公章所盖的位置、签字内容、日期以及审查机关盖章处的日期也完全不同,同时医疗广告成品样件上加盖的省、区、市卫生部门的公章位置也完全不同。该大厅工作人员说:从这里出去的审查手续绝对不是该医院所提供的这个版本。
  发稿前,记者与秦都区卫生局魏副局长一道电话联系上咸阳长征医院的负责人,但该负责人一口咬定提供给区卫生局的手续是省卫生厅核发的,绝对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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