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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惊吓:有多少恐怖可以重来?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6-4-9
皮肤开裂吓坏囡囡

  据《新闻晨报》报道,日前,上海一名一岁多的小女孩,因看到某化妆品电视广告播放的“皮肤开裂”的内容而受到惊吓,很长的时间才镇静下来。

  据受到惊的小女孩母亲讲述,3月12日下午3时左右,原本安安静静看电视的孩子突然哭了起来,还一边跌跌撞撞地跑出了房间。家人上前询问发生了什么事,孩子只是一个劲地哭,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朱女士当时看见电视上正在播着护肤品广告。

  孩子恢复过来后,下午3时30分左右,当电视机中出现一个女子脸庞时,孩子突然从沙发上跳了起来,迅速转过身去,再次哭了起来。朱女士看到,此时电视上正在播着薇姿活性紧致修纹霜的广告,只见女模特脸上的皮肤一块块地龟裂开,然后整张脸上的皮肤顿时弹到了半空中。就在广告结束前,她听到了一句熟悉的广告词:“薇姿,健康肌肤的源泉。”朱女士记得第一次孩子被吓到哭闹时,电视里放的也是这则广告。

  朱女士说,当时孩子两次被惊吓后,始终难以平复,因此大人们想尽方法对她解释,那只是皮肤受伤而已。但是囡囡却似乎难以理解,而当她在平时最喜欢的彩色宣传图片上发现婴儿的额头有一块贴布时,便惊恐地将图片扔了出去。

  ■专家点评

   应规避广告带来的负面影响

  不管是薇姿的拉链广告,还是“午夜凶铃”的广告,从广告本身而言,并没有与相关的法律或者制度相冲突。但是由于广告的创意和表现手法等原因,广告对于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了一些负面的影响。广告作为一种营销传播的方式,以促进销售,追求商业利益作为根本目的。广告传播者利用广告来追求更大的商业利润,也许天经地义,无可厚非,但应以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为前提。

  通过大众传媒等渠道加以传播的广告,由于到达面广,对人们的日常生活有着很重要的影响。正因为如此,我们尤其要注意广告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如何规避广告的负面影响,一方面固然要依赖社会法规的强制规范,严格广告审查制度。但是,更重要的还是要依靠广告传播行业的自律。广告传播者在制作和传播广告的过程中,应该尽量选择适合的表现方式,努力提高广告的审美趣味,避免血腥、暴力等画面对消费者造成的不良影响。

  此外,在广告的受众中,儿童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由于年龄和社会经历的局限性,他们最容易受到广告中不良信息的侵扰,这也需要家长进行有效的引导。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广告专业在读研究生彦方

  “恐怖”广告难以界定

  在我国,对于广告内容以及播放的管理约束主要是依据《广告法》、部门规章、以及其他法规的相关内容。《广告法》第7条规定,广告不得有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第四十七条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本法规定,在广告中损害未成年人或者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虽然有的受众认为某个广告给他们带来了恐怖的感觉,但是对于“恐怖”,目前法律上对此界定尚不明确。我认为,眼角挂血或者是拉开皮肤都不能简单地就将其定义为恐怖。恐怖应当以一般人的感受来介定,一两个人觉得受到惊吓不能说明问题。

  儿童属于心理承受能力比较差,心灵比较脆弱,但是对于儿童来说的恐怖也应当以一般的儿童的感受来介定。也就是说不能以广告使得个别的孩童受到惊吓就认为广告是违法侵权了。

  当然发布广告者也应当分考虑各种受众的不同心理承受能力,避免给他们造成不愉快的感觉。

  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雅军

  加强行业内部自律

  薇姿拉链广告遭投诉,我认为这只是一个创意而以,而且‘拉链’的运用只是一种广告表达手法而已,类似运用‘拉链’的广告还曾在国际广告大赛上获过奖。他认为这则拉链广告还够不上“恐怖”级别,除非是出现暴力场面或者脸上流脓等让人一看就恶心的场景。但李方午同时认为,现在很多受广告惊吓的往往是儿童,目前国内并无专门保护儿童不受广告惊吓的研究,广告行业发展也不够完善,今后还是应该以加强行业内部自律为主,以行业内部的细则来限制广告主的行为。中国广告协会专家李方午“眼镜蛇”广告吓坏网民

  据《济南日报》报道,日前有学生在上网时,被突然弹出的含有“眼镜蛇”形象的广告图像惊吓。据报道,在登陆该网站的邮箱进入邮箱后,网页上突然自动弹出一个足足占电脑屏幕2/3大小的广告窗口,一条“眼镜蛇”晃悠着脑袋、张着血盆大口扑过来,尖利的牙齿清晰可见。继续往下看才知道,这是一款运动鞋广告。不少网民认为,蛇是一种恐怖动物,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看见它,会有害怕甚至恐怖的感觉。

  广告路牌惊吓小孩

  据《新快报》报道,2005年11月,在广州市天河东路的电视剧《夜半歌声》的路牌广告,将不少路过的小孩吓到。

  在广州市天河路、天河东路附近的设置的某电视剧宣传路牌广告上书“夜半歌声”、“震撼推出”等宣传字样,这张宣传图上一女子手托白色面具遮住半边脸,淡白色面具的左眼与女子右眼重叠,面具的右眼如同眼珠被挖掉般黑色而空洞,女子的左眼眶下“鲜血”顺着脸颊呈一条直线至下巴处凝成了一滴血珠。附近的居民对记者表示,她的小孩才读幼儿园,自从那广告出来后,每次路过该广告牌时都紧紧拉着大人,埋头不敢看广告牌那个方位。不少居民对这广告有所不满,并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少女跳楼”广告吓坏夜行人

  据中华传媒网报道,2001年3月北京朝阳区大屯乡关庄路口附近的一家装饰公司为了做广告,竟将“少女”塑像戳在房顶上,做跳楼自杀状,吓坏了周围不少居民。

  在这家公司平房的房顶上,一位“少女”被十多米高的铁杆挑着,正摆开胳膊,抬起双腿,要跳房自杀。“少女”身穿浅黄色的上衣和短裙,俨然一副摩登女郎的模样。周围的居民反映,晚上猛一看总觉得有人要跳楼自杀,很吓人。

  香港女鬼广告吓人

  据《珠海特区报》报道,香港电讯公司Sunday女鬼广告9月26日首播后吓人程度惊人。广播事务管理处截至4日为止,已收到高达1215宗市民投诉,不满广告过于恐怖,创下近年最高的投诉纪录。

  Sunday广告是描述的士司机在僻静的地点遇上女鬼,的士司机左冲右突后以为可以摆脱,不料女鬼突然飘身拍窗,将司机吓死。接着电视画面上出现“一毫子一分钟,平到你惊。”的字样。

  英国酵母广告吓坏少年儿童

  “不是爱它,就是恨它”是一则马麦脱酸酵母广告提出的口号。英国已经禁止在儿童节目中播出这则吓坏不少孩子的另类广告片

  广告所要宣传的产品是英国百姓餐桌上常见的褐色调味品。广告中,一个巨大的褐色怪物沿着人流汹涌的街道滚动,一些人恐惧地逃跑,另些人则愉快地跑向它。

  但这些模仿上世纪50年代著名恐怖片《变形怪体》的画面却吓坏了看电视的孩童。英国广告标准管理局先后接到家长投诉,4个孩子因为这则广告拒绝再看电视,2个孩子看过后开始做噩梦。制造商联合利华公司极力反对再给他们的广告贴上“大孩子也禁看”的标签,否则“流行偶像”等青少年热衷的节目可能也会因此禁播这条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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