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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药监局加强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治理工作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4-12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能分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管组工作人员及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广播电视部门相关负责人联合召开了药品、保健食品广告治理联席会议,就广告监管职能予以明确:凡在本县境内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必须先向药监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证件,对符合条件的合法广告进行备案;工商部门根据药监部门的备案证明方可进行广告登记;广电部门对没有工商部门登记证明的广告,不得予以发布。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广告发布程序。加强对广告发布者出证(批准)文号及其它证明文件的查验工作,对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广告,坚决不予发布;同时要求媒体要严格自律,不得以任何新闻报道形式刊播或变相刊播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得以人物专访、专题报道、讲座、空中门诊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对未经审查登记发布药品广告、擅自更改审批内容等广告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三是建立健全媒体广告共管机制,形成立体化监管网络。工商、药品监督、广播电视等部门建立定期广告会诊制度。对药品监管部门提交的违法广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依法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有关部门。
  四是普及医药知识,增强患者自我保健意识和法制意识。加强医药卫生知识和健康教育的普及工作,增强患者的自我保健意识和防病治病的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素质,增强法治意识和对违法药品广告的辨别力、抵制力,使违法广告无立足之地,真正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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