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药监局昨发通知,从即日起暂停销售10种
广告严重违法药品。
这10种违法药品分别是:西安阿房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虫草双参酒”(国药准字B20020269)、西安阿房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薏辛除湿止痛胶囊”(国药准字B20020225)、西安德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参龟固本酒”(国药准字B20020990)、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生产的“甘露聚糖肽口服液(基英肽)”(国药准字H20003495)、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娥苓丸”(国药准字Z10900022)、吉林永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冠心软胶囊”(国药准字Z20053751号)、济南明鑫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苦参素片(龙鑫甘)” (国药准字H20051827)、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青蒿喷雾剂”(国药准字Z20025887号)、鞍山德善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参花消渴茶”(国药准字B20020426)、青海普兰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十味乳香胶囊”(国药准字Z20025226)。
上一篇文章: 第17届时报金犊奖启航,挑战2008最大梦想 下一篇文章: 洛阳打击非法小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