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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兽犹斗的烟草广告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6-5-20
我想没有哪一品类品牌的广 告像烟草广告这样受到如 此多的“关照”,如果严格依照相关法规来衡量,现在电视上所有的烟草广告都是违规操作。各烟草企业借鸡生蛋,绞尽脑汁以不同的面目在电视上露脸儿,隔靴搔痒,困兽犹斗。

    因为是借鸡生蛋,所以电视上播出的烟草广告,除了品牌名称以外,绝少包含产品相关信息,烟草广告可以说是最纯粹的“品牌形象”广告。而另一方面,因为烟草产品的特殊性,产品的物理属性并非传播的必要元素,因此烟草广告更多的是通过传达某种观念,藉以培养品牌的某种“气质”,某种“品相”。 烟草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必需品”,市场稳定牢固,即便出现市场波动,也只是不同品牌之间销量、排位的变动,总的市场容量大致可以不变。这也是为什么即便受到苛刻法规的制约,烟草企业还是想尽办法进行广告宣传的原因所在。

    烟草企业甘于不惜血本花费大量广告费投播信息模糊的广告,大概有两种考虑。一个是通过广告宣传,培养品牌的“品相”和“气质”,以树立起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某种形象,影响消费者的消费观感;再一个就是,因为烟草品牌具有很大的地域性特征,烟草企业出于市场扩张的需要,要通过公众媒体提升品牌的社会认知度,以满足其市场扩张的需要。 其它品类产品的广告,都会尽量让受众明白所宣传的是什么产品(极少数进入消费者心目中所谓的“品牌目录表”,可以被消费者“无提 示知晓”的著名品牌除外),并且大多会出现产品形象。但是烟草品牌不行。不要说产品形象,除了品牌名称可以幸运地借尸还魂露一小脸外,其它的免谈。但是,受到额外“礼遇”的,在所有电视广告中,只有烟草广告一家。所以,只要是没有产品相关诉求信息,看不明白卖什么的,你几乎就可以肯定那是一支烟草品牌的广告。在被封杀的空隙中困兽犹斗的烟草广告,反倒因此而意外地取得了一个品类品牌在电视广告宣传中的独特性。我们姑且不论这种独特性到底对于单个烟草品牌的宣传是否真的有利,在广告泛滥的年代,仅是取得这一点点的独特性,也算难得了吧。 这是一个意外,很可能是封杀和被封杀者都始料未及的。

    夹缝里苦苦挣扎的烟草广告,随时都面临被彻底封杀的危险,相关部门陆续出台禁止烟草广告的规章制度,操刀机构的级别越来越高,执行的力度逐渐加大。但是要全面封杀烟草广告,让烟草广告在电视及所有媒体渠道绝迹,也决不一日之功。 那一天什么时候来到,不得而知。我们先不用去管它,作为广告人,我们先讨论一下,在可能朝不保夕、随时面临被封危险的烟草广告,该怎么去做?

    首先从企业角度说一说。塑造出品牌的独特气质,几乎是所有品牌的追求。当产品相关信息被最大化地剥离,纯粹依靠“品牌名+某种主张”来进行广告传播时,追求独特的气质和品相就显得更加重要,因为那是能够影响到消费者对于品牌认知的唯一要素,可以说是命悬一线,除此以外,再也没有别的可以和消费者进行沟通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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