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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被覆盖 承租方起诉物管公司索赔22万元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4-30

      近日,成都高新法院适用《物权法》规定,审结一起商铺承租方起诉物业管理公司的新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原告成都高新区阿伦故事咖啡酒吧起诉物管公司,最终获赔2万元。

  广告被覆盖索赔22万元

  成都高新区阿伦故事咖啡酒吧诉称,其承租成都大世界商业广场步行街第二层9-16号8间商铺,用于经营阿伦故事酒吧,并延续前经营者的做法,在外墙设立广告牌。而成都大世界商业广场管理公司物管部却要求原告按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交付广告位租金,原告未予理睬,被告遂将原告广告牌全部覆盖,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酒吧诉请法院判令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无效,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原告店招原状,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171000元和间接损失50000元。

  被告辩称,根据商铺租赁协议,被告有权对诉称广告位所属的公共区域提取经营管理费。被告将原告广告牌覆盖的事实无异议,但诉讼期间已恢复原告被覆盖的广告牌。

  物管赔付2万元损失

  高新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物管部擅自将原告设置的广告牌覆盖当属侵权,因此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被告应予以赔偿。遂判决被告成都大世界商业广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成都高新区阿伦故事咖啡酒吧经济损失2万元。

  法院认为,该案是物权法颁布后出现的又一新类型案件,反映出当前物业服务收费中存在的一些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问题。本案的审理,将促进物业管理企业合法行使其物业管理的权利。(武侯法记者李晓波)

来源: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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