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鞍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迟兆强介绍,鞍山市创造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1234”新模式的主要内容是:凸显“一个运筹帷幄”,用大视角锁定大方向。根据市委书记张杰辉要求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使鞍山成为国内外知名度更高、影响力更大、竞争力更强的城市的设想,市长谷春立提出的以提高生活质量为重点,建设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的要求,鞍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影响城市环境的户外广告牌匾过多过滥过旧等状况,通过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实地考察城市户外广告牌匾状况,走近百姓中间了解情况,运筹帷幄,合理摆布,通过大视角和大气魄,捕捉新信息,锁定大方向,全面整治户外广告牌匾,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和设置期满后未办理延续手续的户外广告全部拆除,凡是户外广告要统一审批、统一招标、统一材质、统一规格、统一亮化。
注重“二个精心组织”, 用强智慧凝聚强力量。迟兆强认为,做好户外广告牌匾的综合整治,是一个复杂的工程,若想万无一失,必须事先注重精心组织。他们在工作中,注意走群众路线,集中大家智慧,凝聚大家力量,确保了这项工作在平稳中运行,在有序中推进。一是精心组织做好动员,把统一思想放在首位。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多次提出要“迎难而上、勇挑重担、科学安排、稳步推进、突破重点、取得成功”。为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发挥每个执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提高整体战斗力,迟兆强提出,清理规范户外广告牌匾是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需要,是举办“森博会”和“千山节”的需要,只有把清理规范户外广告和商业牌匾作为市容综合整治的突破点和根本点,才能做到以点带面,各个击破,才能使市容环境得到根本整治。要突出重点,深入一线,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户外广告牌匾现状,了解广告商家的心态以及市民的心声,做到有的放矢。全体执法人员经过认真讨论,消除工作疑虑,克服畏难情绪,坚定不移地打好清理整治户外广告、商业牌匾这场战役,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是精心组织学习研究,把准备工作放在首位。为了使清理整治工作平稳运行,既不能激起广告商家的强烈不满情绪,保持社会稳定,同时又要如期完成清理任务,我们派专人外出学习考察城市管理经验,受到了启发,开阔了视野,也增强了整治信心。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他们采取从易到难、从简到繁、从少到多的思维方式,经过充分论证,制定了《鞍山市清理整治城区户外广告、商业牌匾实施方案》,确定了清理整治的范围、原则、内容、步骤、标准等,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发挥“三个重要作用”,用高举措生成高效应。鞍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迟兆强认为,清理整治户外广告、商业牌匾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这项工程完成的好坏,不仅影响全市环境建设,而且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对此,该局把加强集体领导放在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各方面作用,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牵动各方力量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
一是发挥集体的领导作用。“百日会战”开始之初,该局就成立了户外广告、商业牌匾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清理整治工作的领导和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广告、牌匾清理整治的具体实施和协调督办工作。同时,他们还建立了“联络员日报制度”,由局属各责任部门指派专人,将每日辖区清理整治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反馈给局清理整治办公室,以便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并作出统筹安排。这一工作体制的建立,增强了工作的灵活性和主动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发挥舆论的先导作用。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刊播《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户外广告、商业牌匾的通告》;以新闻发布会和走进“直播间”的形式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广泛地宣传;会同新闻媒体对积极配合清理整治工作的广告业主进行了正面报道,对消极对抗影响整治进度的个别商家、业主予以曝光。同时,该局通过《工作动态》及时向各新闻媒体投稿,各新闻媒体大密度报道该局在有关部门配合下,积极开展整治的情况。通过舆论宣传,清理整治工作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有效地推动了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发挥信息的引导作用。在整治工作中,他们主动向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和市政府纠风办等多部门内部刊物上投稿,不仅及时报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而且得到了各部门的支持,有的信息还得到了市领导的多次批示,对整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为进一步加速整治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取得“四个重点突破”,用实干劲赢得实效果。鞍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经过不懈努力,在各部门的配合下,以超常规的实干精神和工作魄力,在清理规范户外广告和商业牌匾上取得了四个重点突破,深度推进了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圆满完成了清理整治任务,提高了全局的整体形象。
一是在相互配合上实现了突破。迟兆强认为,在拆除户外广告牌匾上,之所以取得如此成效,相互配合是重要因素。在整治工作中,各城区政府和各有关局都能从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证了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和如期完成。本着谁管理谁整治的原则,实行责任分工,正是由于责任到位,工作得力,取得了整体推进效果。
二是在依法执法上实现了突破。该局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方针,妥善处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尤其是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鞍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应予拆除的户外广告和商业牌匾,无论其商家、业主有何背景,都是一视同仁,坚决拆除。为确保清理整治工作的合法进行,避免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他们严格按照程序,对整治范围内的户外广告、商业牌匾业主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单;对以各种借口拒绝签收通知单的部分广告商和业主,均按照送达的法律程序进行;对无主广告问题,在《鞍山日报》上进行了公告,明确了自行拆除的最后期限;对逾期不能自行拆除的,予以了强制拆除。全局从局领导到执法队员,全部放弃了正常公休时间,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针对一些商家不予配合的问题,广大执法队员不厌其烦,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绝大多数商家都在通知书上签了字,一时不签字的,也在执法队员多次走访和说服下最后签了字。整个拆扒过程中,绝大多数尤其是擎天柱广告都是商家自己主动拆除,为国家减少了巨额的拆除费用,同时也杜绝了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三是在化解矛盾上实现了突破。清理户外广告牌匾,会波及很多广告商家利益,搞不好会引发很多问题,甚至带来社会不稳定。在清理整治工作中,鞍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面临的情况是十分复杂的,困难也是非常巨大的。在整治之初,针对部分广告商家对清理整治工作不理解甚至密谋雇佣民工上街游行,再进京上访这一问题,迟兆强局长亲自出面接待了到局里上访的27家广告商,就广告商家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并将整治工作的意义、目的作了宣传。通过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增进了理解、化解了矛盾,多数广告商表示服从政府决定,保证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拆除户外广告。在拆除过程中,该局也考虑了地企之间的关系。在鞍山火车站楼体顶置式广告拆除问题上,他们并没有因责任单位不予配合实施强制拆除,而是通过多次走访,了解情况,反复工作,从而得到了责任单位的理解,最后保证了户外广告的顺利拆除,也维护了地方政府与中直企业之间的和谐关系。整个整治阶段,没有上访事件发生,没有引发社会波动。
四是在长效管理上实现了突破。在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工作中,他们按照拆管结合,标本兼治,立足治本,注重长效的原则,针对户外广告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无章可循、无序发展的问题,重点抓了有关规章的制定。针对《鞍山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与当前户外广告管理发展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将其中的部分条款作了补充和修改,并将修改的建议呈报至市法制办。按照“规划先行”的原则,与规划局密切合作,在借鉴外地城市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初步编制了《鞍山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起草了《鞍山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规范》,从强化长效管理机制入手,对户外广告设置原则、设置分类规范、设置技术要求、设置期限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聘请专家、学者进行了充分论证,既作为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规则,又增强了透明度,使户外广告的管理逐步走上规范、有序发展轨道,不断提高户外广告和商业牌匾规范管理水平,使其真正发挥反映经济繁荣、促进信息沟通、体现文化品位、彰显城市文明的功能和作用,加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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