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大连市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将联合电信主管部门,暂停野广告当事人的通信号码服务。
通告写明:非法涂写、散发、张贴野广告影响城市容貌的,当事人必须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接受调查和处理;当事人不依照通告规定接受调查和处理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通知电信主管部门暂停野广告上通信号码的服务,通信号码服务被暂停后,当事人接受处理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通知电信主管部门重新开通被暂停号码的服务。
大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的于主任告诉记者,这个通告是该局“学习外地经验并结合大连的实际情况”后出台的,关于通告的具体操作,他们还在请示市领导,出台这样的通告,是有法律依据的。
大连市通信管理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通信管理局只是配合行政执法局工作,对于如何配合,对方表示“一切按照通告执行”。
网通大连分公司综合部的工作人员则明确表示,他们和客户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客户交费,他们就要提供服务,只有在对方欠费的情况下,他们才能给对方停机。
采访中,记者注意到,市民对通告报以极大的热情和希望。但大部分野广告的发布者都对通告表示不屑:“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们的电话号码都不是大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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