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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成为中国政府认证的驰名商标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6-6-17
中国政府2006年6月1日公布,已将三星集团的“SAMSUNG”商标认证为驰名商标。 

  三星集团以2005年9月第三方商标侵权事件为契机,向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了批准本集团的“SAMSUNG”商标为驰名商标的申请。

经过长达九个月的审查过程,“SAMSUNG”商标终于正式获准成为中国驰名商标。

  中国的驰名商标认定制度是由中国政府对相应品牌的国外知名度(SAMSUNG的国外排名为第 20位) 与中国国内知名度(在外企中,SAMSUNG排名第1位)、销售额、企业活动等进行综合评价之后,将其认证为驰名商标的一种制度,每年认证两次。目前,在中国众多的企业中,被认证为驰名商标的商标共有450件,其中,外国企业驰名商标只有37件。

  通过这次认定,“SAMSUNG”成为第一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韩国企业商标。同时,在世界品牌价值评价机关Inter-brand 公司公布的2005年度100强品牌前十位企业中,三星排名第五,而在100强企业中排名第十一,这一系列可喜的成就,使这次认证具有了更深远的意义。

  认证驰名商标的好处在于,可以将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扩大到没有进行商标注册的部门,以禁止第三方注册和使用类似商标,在打击假冒商品时,为其赋予优先权等特惠政策。而且,被认证为驰名商标之后,在提高企业知名度的同时,还可以提高品牌价值,有助于增强企业竞争力。

  除了韩国企业之外,其他国外先进企业为了保护本公司的商标,也向中国政府申请过驰名商标认证,但是,中国政府规定的、以严格挑剔著称的驰名商标认证步骤和标准,最终将多数企业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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